精神卫生立法地方推动中央?
在我国,大约1600万的重症患者中,只有20%到医院就医,另外80%流散在社会中,得不到有效的治疗,这些病人随时可能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“不定时炸弹”。(资料图片)
我国精神卫生立法进程缓慢,早在2004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》已完成第十五稿,但至今仍迟迟没有定稿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我国一些经济较发达城市如上海、宁波、北京、无锡等,近年却陆续出台了地方性精神卫生条例。
近日,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《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(草案送审稿)》,深圳市地方精神卫生条例在人大的讨论也已接近尾声。所有迹象似乎表明,各城市精神卫生立法的实际行动正在加速。地方政府和人大对精神卫生的重视和关注,似乎已成为推动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工作的保障。
主观上:重视还不够
7月6日上午,长春市市区某商场附近上演了惊险一幕:一名男子手持尖刀见人就砍,路过群众四散奔逃。全副武装的民警围过来制止时,男子趁乱从附近小道逃走,其家人说该男子患有精神病,截至第二天晚上,人还没有找到。
有目击者称,持刀砍人的男子姓于,在附近卖香瓜,中午不知何故与隔摊李某发生争执,两人发生撕扯,在附近卖西瓜的于某哥哥赶过来,但没有劝住。李某和外甥一起将于某打倒在地,于某被大伙拉开后,从水果摊拿起好几把水果刀,随后就疯狂地见人就砍,吓得大家四处躲避。
而于某的家人称,于某多年前患上精神病,最近几年病情控制下来后,于某就和哥哥嫂子一起做水果生意。事发时李某将于某打伤,于某受刺激再次发病。于某家人还出示了他的诊断书。
“精神卫生问题不仅是医疗卫生问题,同时也是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。”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贾福军向《医药经济报》记者表示,这样的病人,随时可能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“不定时炸弹”。
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的保守估计,中国各类精神病患者在1亿人以上。其中大约1600万的重症患者中,只有20%到医院就医,另外80%流散在社会中,得不到有效的治疗。
“我国这方面的立法工作相对落后,发展不平衡,其实在我国台湾、泰国、非洲等地区和国家,不管它们的经济是发达还是欠发达,在这方面的工作都做得挺好。”贾福军介绍,广东省早在多年前就开始起草有关精神卫生条例的方案,到现在已有了十几稿,但还没定下来。
已出台的精神卫生条例只有城市性的,没有国家性或省级的,说明条例制定在城市范围上操作更容易。全国发展不平衡,在B地区适用的,在A地区不一定适用。一部法律要照顾到全国的情况必须笼统,过于笼统却会影响可操作性。此前,曾有消息说全国的立法在奥运之前将会出台,因为以上的原因,目前仓促出台已不太可能,至于奥运会后,看来还要等待契机。
“主要还是主观重视的问题。人大也许认为其他领域立法问题更重要,精神卫生立法就得排队了,这是一个时间安排先后的问题。地方性条例的陆续出台,相信会是一个很好的推动。”贾福军说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