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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士条例实施 护理资格考毕业即可参试

8月14日 10:21
来源:医网
  今年10月11日~12日,2008年护理初级(士)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统一举行。此次考试是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应届毕业生专门增设的一次考试。

  医网8月14日讯 据健康报消息,今年10月11日~12日,2008年护理初级(士)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统一举行。此次考试是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应届毕业生专门增设的一次考试。

  今年5月12日,保障护士合法权益,包括护士在执业注册上的合法权益《护士条例》正式实施。根据条例要求,对护理技术资格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。原来要求毕业生必须通过一年试用期后,方可参加护理技术资格考试。现在只需要取得毕业证书,即使没找到工作的也可以参加考试。据悉,今年增设一次考试是因为参加今年6月底护理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都是2007年底至2008年1月报名的,当时《护士条例》还未实施,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,需要有一年试用期。而今年10月的这次考试,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就可以参加了。

(编辑:蒋岳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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