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用避孕药可能会导致女性选错伴侣
医网综合讯 据新华网消息,英国公布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,服用避孕药可能改变女性对异性身体气味的好恶,进而导致女性选错伴侣。这一研究结果13日发表于英国《皇家学会生物学分会学报》。
研究报告说,英国纽卡斯尔大学的研究人员发现,女性在服用口服避孕药后会转变“口味”,更喜欢那些气味接近自己的异性。研究人员挑选100名年龄在18至35岁、未服用避孕药的女性参与试验,要求她们在6种男性身体气味样本中选其所好。其中,40名女性在试验进展1个月后开始服避孕药,并在2个月后对上述气味样本再作选择。试验发现,没服药的女性对男性气味的选择前后没有明显变化,而服药女性对异性气味的好恶前后发生转变。
此前有研究发现,人体气味是导致两性相吸的重要因素,因为这些气味分子包含人体基因、体能、免疫系统等信息。在闻到对方身体气味时,人体会对其作出判断。女性通常更青睐与自己气味不同的异性。
延伸阅读
八类女性不宜服避孕药
避孕药是适合健康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之一。但是药物都是有禁忌症的,以下八类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:
重大疾病患者: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,从肾脏排出,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,故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。
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: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,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,可使血糖升高,影响甲状腺功能,所以各种血液病、血栓性疾病、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应用。
妇科肿瘤患者:由于妇科肿瘤、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,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,应禁用。
精神病患者: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,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,产生不良后果。
月经稀少者: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。
年龄在45岁以上者: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,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。
年龄在35岁以上但是吸烟的妇女:不宜长期服用,以免卵巢功能早衰。
哺乳期妇女: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,并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,因此,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。
(编辑:蒋岳峰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