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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农村医生待遇需要公共财政支撑

9月1日 10:38
来源:健康报
  江省卫生厅副厅长黄国敬提出了以公共财政为支撑,加强渔农村卫生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。黄国敬的建议包括多项具体内容。

  “对连续在渔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一定年份以上的,要在业务上、子女上学、家庭安置等方面给予优惠。”不久前,在浙江省岱山县东镇蹲点调研后,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黄国敬提出了以公共财政为支撑,加强渔农村卫生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。

  黄国敬的建议包括多项具体内容。

  首先应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,采取各种措施,鼓励大家参加学历教育、继续教育。对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,财政给予报销学费和适当奖励。同时选送优秀人员赴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,学习期间工资奖金等待遇应由财政补贴。

  其次是鼓励当地生源的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,可采取签订聘用合同后先到县级医疗机构轮训一年,再回到农村工作的做法。新参加工作的人员,前三年的基本待遇由财政予以保障,对到渔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要有特殊鼓励政策。

  此外应探索将渔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性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,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强化渔农村卫生的公共性,从体制上吸引人,并解决渔农村卫生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,其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应列入县级财政预算;乡村医生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,被聘为责任医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,也应解决其养老保险问题。

(编辑:蒋岳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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